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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中的规定有哪些?
    作者:河北中郸建设  来源:本站 

    (1)计算建筑面积的一般规定: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,应是永久性结构的房屋;层高应2.20M以上。同一房屋结果结构、层数不相同时,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。

    (2)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:单层房屋;房屋内的夹层、插层、技术层及其楼梯间、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.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;穿过房屋的通道,房屋内的门厅、大厅,均按一层计算面积;楼梯间、电梯井、提物井、垃圾道、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;

    (3)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: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郎、檐廊,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;独立柱、单排柱的门廊、车棚、货棚,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;未封闭的阳台、挑廊,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。无顶盖的室外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。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,按照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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